脚手架连墙件要求:
(1)连墙件表面应刷红色醒目油漆,便于检查和警示。
(2)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
(3)连墙件应从底层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有困难时,应采用可靠措施固定。连墙件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5)连墙件的间距应根据设计计算规定,并应符合下表“连墙件布置的较大间距”的规定。
(6)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脚手架剪刀撑要求:
(1)剪刀撑应从脚手架底部边角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刀撑表面刷红白相间警示色油漆。
(2)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下表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斜角宜45°~60°倾斜角宜45°~60°。
(3)24米以下的落地式外架,在架体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米的立面上设置竖向连续剪刀撑。24米以上的落地式外架及所有悬挑架,在架体外侧整个立面搭设连续剪刀撑。
(4)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不小于3个扣件坚固。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蹁不宜大于150mm。
(6)一字型、开口型双排架两断口必须设置横向斜撑,24m以上架体在架体拐角处及中间每六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
(7)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到顶呈“之”字型布置,斜撑交叉和内外大横杆相连到顶。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材质的基本要求:
(1)钢管材质要求: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GB/T13793或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型号宜采用Φ48.3×3.6mm(方案按Φ48×3.0mm计算),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扣件外观检查无裂纹,在螺栓拧紧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外架手架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除锈后刷一道防锈漆和两道面漆。
(4)木脚手板型号3000(6000)×200(250)×50,两端采用Φ1.6mm镀锌铁丝绑扎;钢筋网片式脚手架采用HPB235Φ6钢筋制作截面40mm间距,用Φ1.6mm镀锌铁丝固定在小横杆上。